看到壽司的永住許可文(連結如下),讓我想起老婆的永久居留權~
http://www.cwyuni.tw/blog/post/29381941
沒記錯的話,老婆也是2007年嫁來台灣的,
正式抵台大概在6-7月左右~
目前的狀態還是普通的居留權(1-3年要換一次)..
要得到永久居留權,還要再等個一年左右吧..
最近一次老婆回國,有被通關人員警告..
因為她換過護照,所以有了新號碼..
可是居留證上的仍是舊號碼..
天啊! 想到要跑公家機關,我的腿就軟了..
還要請假外加攜家帶眷一起出動..
勞師動本真的太巨大了,能免則免吧..
老婆還是少出國為妙..
至於歸化問題.. 我是完全沒想過耶~
拿到台灣的身分證,只是多了個能投票..
(反倒增加被拉票的麻煩,還是沒投票權的好)
還有在國外時間可已超過半年~
(這個好像也不是優點,出國半年這種事應該要避免)
當初就決定了.. 老婆拿永久居留權就夠了..
至於我自己.. 再看看吧..
曾經想過老了以後,要去烏茲別克養老..
(如果烏茲別克持續進步而且政局穩定的話)
到時候,可能該我開始擔心居留權的問題了..
不同的是.. 為文件傷腦筋的會是老婆,而不是我!!
啊哈..
PS:孩子的模仿能力,不是蓋的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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